有企业在省厅互动交流上咨询:不锈钢酸洗行业中:割下的钢带头尾料,边角料,以及不锈钢带在退火时清楚下来的氧化皮,是否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您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金属表面酸(碱)洗、除油、洗涤、出光工艺产生的槽渣,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金属屑,都属于危险废物。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鉴别排除危险特性的物质,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以上信息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东莞景蓝环保给大家划重点: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金属屑,都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注意鉴别废物的特性。如果废物含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的危险特性,企业须按危险废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