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在省厅互动交流上咨询:您好,现有一项目,从事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原材料为:废旧电风扇,废旧电饭锅,废旧小型计算机,废旧电话机,废旧电吹风等。生产工艺:通过传送带送入粉碎机粉碎然后通过自动分拣机分拣。对分拣后的废塑料用清水清洗,清洗废水回用无排放。废电路版按危废管理,由第三方有资质处置公司转移处置。 请问该项目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还是属于豁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85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加工处理项目应编制环评报告表。建议结合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污染物产排放等具体情况,进一步咨询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以上信息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东莞景蓝环保划重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加工处理项目应编制环评报告表。对于污染物产排问题,可以咨询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当前企业应该咨询第三方环评公司,待到环评编制环节统一分析其废物产排情况并明确处理方式。企业不得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当前需要停产并把环评事宜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