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在省厅互动交流上咨询:废品站回收沾有少许切削液的铝屑,这样的铝屑属于危废吗 ?废品站能回收吗?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您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应按900-200-08、900-006-09代码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一、二款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以上信息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重点:含油切削液或切削油的金属碎屑属于危险废物。企业需要处理危险废物的必须先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