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照明普遍使用荧光灯管。那更换下来的废弃荧光灯管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呢?
有人就提出这个问题:企业在生产车间内仅作照明使用的废荧光灯管是否属于危废,还是说进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处理?
广东生态环境厅就给出了答复:您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属于危险废物。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排除危险特性的物质,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以上信息来源:广东生态环境厅
含汞的荧光灯管或电光源均属于危险废物。企业必须统一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并移交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