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近期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发现并查处了一家利用墙洞偷排废水的企业。
该企业主要从事大理石面板加工生产,设有石材切割、湿磨、水磨、上树脂等工序及相关生产设备,未办理环评审批和自主验收手续。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工人正在切割石材,并对切割好的石材作湿磨与水磨处理。切割、湿磨、水磨工序均产生废水,配套有废水收集明渠和废水沉淀池。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废水收集明渠侧的围墙处有一坑洞,废水未经处理通过坑洞排至厂外雨水渠,经雨水渠流入附近河涌。
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企业墙体坑洞废水直排处、厂界外雨水渠与河涌交汇处进行采样检测。同时对该企业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废水未经处理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制作双笔录。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强调偷排废水的严重后果。
以案释法
该企业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该企业或将面临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信息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