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近日收到举报线索,反映某工业园区内分租企业存在非法从事清洗、蚀刻、喷漆的环境违法行为。大岭山分局立即展开摸查,基本锁定嫌疑企业。
结合该企业的生产情况,大岭山分局分3个小组对其突击检查。经查,被举报的企业主要从事五金配件制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及自主验收手续。
该企业生产车间设有清洗、烘干、喷漆、烘烤、镭雕、包装等工序及镭雕机、清洗槽、废水桶、水帘柜、烤箱等生产设备。喷漆工序配套简易废气处理设施,喷漆废气收集后经水池简易过滤抽至车间外排放;烘烤工序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烘烤废气无组织排放到厂外;清洗工序以洗洁精为原辅材料,清洗废水用废水桶收集,执法人员现场使用pH试纸对清洗废水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呈酸性。
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所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企业排放的废水进行取样检测,并对现场违法情况制作双笔录。
以案释法
该企业涉嫌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或将面临2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信息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