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景蓝环保官方网站!

东莞市景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景蓝环保

设备生产厂商

专业提供废气,粉尘,噪音处理解决方案

全国咨询热线

150-1996-0633

联系景蓝

咨询热线:150-1996-0633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0-1996-0633

传真:

地址:东莞市石碣镇城中社区金菊街32号

关于一般固废物跨省转移车辆运输是否需要备案?
作者:景蓝环保  发布时间:2025-02-21  浏览次数:121

有企业在省厅互动交流上咨询:请问:一般固废物在跨省转移中是否一定需要指定备案运输单位才能运输?一般固废物接收单位用备案以外的运输单位可以参与运输吗?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您好,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未限定运输单位,承运单位只需符合道路货物运输有关规定,即可依法开展运输活动。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以上信息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image

重点: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未限定运输单位。对于转移有运输限定的是危险废物。企业若需要转移危险废物,就需要在固体废物平台上申请转移联单。与其签订合同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就会委派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转运。企业不得擅自委派没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或车辆转运危险废物。

下一篇:关于手动抛光产生的铝渣是否定义为危废的问题 上一篇:风力发电场和光伏发电站需要办理排污登记吗?

QQ咨询

在线咨询真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服务

咨询热线

150-1996-0633
7*24小时服务热线

关注微信

二维码扫一扫添加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