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在省厅互动交流上咨询:床位在100张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已经办理环评手续,现需办理排污许可申报手续,因《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未明确列出”卫生院“的管理分类,请问应按什么类别进行办理?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您好,对于未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1至107类行业的排污单位,应按照名录第108类,根据是否涉及名录规定的通用工序判定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具体事宜,建议结合排污单位具体情况进一步咨询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以上信息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东莞景蓝环保给大家分析重点:对于未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1至107类行业的排污单位,应按照名录第108类,根据是否涉及名录规定的通用工序判定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上述乡镇卫生院先确认是否涉及通用工序。如果乡镇卫生院有设置水处理设施处理医疗废水的,可根据通用工序中水处理行业类别判定其排污类别。如果乡镇卫生院均不涉及通用工序,可咨询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