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在省厅互动交流上咨询:公司原有项目采用注塑工艺生产显示屏塑料件,外购除塑料件外的组件组装成显示屏成品外购。请问生态环境局,若公司通过加购包括塑料件在内的所有显示屏组件,进行单纯组装,从而增加显示屏年产能,上述增产情况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9”,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建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分类管理要求。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以上信息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东莞景蓝环保给你划出重点: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若企业增加了除此以外的工序,例如注塑、移印、丝印、喷漆等产污工序导致污染排放增加。这样就要根据实际情况做扩建环评,将其纳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