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提问:公司通过挂牌竞拍获得的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包括建设项目),原建设项目已办理了环评批复、排污证及环保验收等手续,公司竞标获得之后,生产工艺、生产内容、生产规模、生产设备及环境保护设施等都不改变,请问是否还需要重新办理有关环保手续?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您好,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均不变化,仅项目实施的主体发生变化的,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手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规定,排污许可证的申领主体应是排污单位。具体事宜,建议进一步咨询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以上信息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需要注意的前提是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均不变化。这样才不需要重新办理环保手续。若其中有变动的可以咨询我们东莞景蓝环保,我们在这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来解答你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