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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然气锅炉排气筒高度的问题
作者:景蓝环保  发布时间:2024-12-11  浏览次数:63

有企业提问: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56-2010)4.1.5,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请问该条要求是否只针对燃煤、燃生物质锅炉房,燃天然气锅炉是否也需要执行该条要求?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您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56-2010)标准已被《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56-2019)代替。《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56-2019)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燃气和燃生物质成型燃料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要求“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另外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的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邮寄热载体锅炉”,也提出“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省厅锅炉排气筒高度

以上信息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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