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管是否可以豁免环评,都应该重视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如果企业对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不当也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所以企业必须对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有一个全面认识,并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制度与责任管理:
l建立责任制度:产废单位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负责人及分工,采取相应防治措施,落实责任。相关人员应熟悉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法规、制度、标准、规范。
l执行申报制度: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每年3月底前在相关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年度申报登记,确保数据与企业台账一致。
l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或在固体废物贮存间的显著位置张贴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生产过程管理:
l源头减量:对于纳入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的产废单位,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其危害性。鼓励产废单位采取自建利用设施等开展内部循环利用。
l分类管理:按固废类别进行分类贮存,禁止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投放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不符合豁免条件的危险废物等混入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在显著位置张贴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并注明相应固废类别。
3、贮存场所管理:
l建设要求: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表)及批复要求,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
l日常维护:定期对贮存场所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对于存在问题的贮存设施,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改造。
4、转移管理:
l受托方核实:产废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要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鼓励将工业固体废物直接委托给具备完善的环保手续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降低中间环节环境风险。
l档案管理:建档保存转移交接记录,如转移时间、种类、数量、交接人、去向等材料,并督促受委托方提供全过程的收集、利用、处置情况的反馈信息。
l跨省转移要求:申请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的,应当通过相关政务服务网填写相应的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表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跨省转移利用。
5、利用与处置管理:
l优先综合利用:产废单位应当按照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的原则,优先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综合利用过程应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相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严禁以利用名义非法转移、倾倒工业固体废物。
l无害化处置:对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工业固体废物可进入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对于以满足采矿需要、土地复垦等为目的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充填、回填矿坑的活动,要依法履行环评手续,确保环境安全。
6、台账与档案管理:
l建立台账:产废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分别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
l档案管理:管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对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应组织开展鉴别,鉴别报告纳入环境管理档案。
7、监督与培训:
l政府监督: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l企业培训:产废单位应加大对环保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和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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